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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GLISH0755-88840386發布時間:2020-05-26 11:30:11 |來源:網絡轉載
引盲
原國家標準GB/T 9177—1988«真空、真空充氣包裝機通用技術條件》於1988年發布並實施。經 過十餘年的發展,真空包裝機在結構、功能、技術水 平上均有了很大提高,原標準的技術要求和參數已 不能適應當前的真空包裝機,不能有效地指導生產 和規範產品質量,迫切需要新標準的出台以衡量真 空包裝機產品質量的優劣。為此,國家質檢總局國家 標準化管理委員下達了該標準的修訂任務。新標準
修訂過程中,調研了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山東等省、市 的該類包裝機的主要生產企業。為了取得修訂標準 的準確依據,對二十餘家企業,其中既有老企業,也 有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企業的產品進行了全麵的考 核,對機器的性能、關鍵零部件的可靠性進行了認真 的試驗分析,對標準中術語和參數、技術要求和試驗 方法的修改也進行了深入研究,新標準於2004年發 布並實施「七本文對標準修訂的主要條款進行了分 析和解釋。
1術語和基本參數的確定
1.1真空室的最低絕對壓強
在外界標準大氣壓下,額定時間(表1所列時 間)內抽真空至最低時真空室的壓強。
表1真空室抽氣時間
Tab. 1 Pumping time of vacuum chamber
真空室有效容積R/m3 |
真空室抽氣時間”s |
W0. 03 |
30 |
0. 03—0. 06 |
45 |
20.06 |
60 |
原標準隻規定最低絕對壓強為333 2 kPa而 沒有限製抽氣時間。在調研過程中發現,有的企業為 降低成本,產品采用了性能較差的真空泵,或大真空 室采用小真空泵,降低了生產效率。用戶在使用這樣 的設備時不可能過長時間地抽真空,也無法察覺是 否已達到真空度要求,致使所包裝的食品易在保質 期內變質。
檢測產品時由於無時間限製,達不到真空度要 求可以不停地抽真空,直至儀表顯示為規定數值,所 以麵對這樣的質量投訴問題無法判定機器是否合 格,為此增加了真空室抽至1 kPa所需時間這一條 款。
通過大量試驗,綜合數據顯示當真空室有效容 積 RW0. 03 m3 時,所需時間應 tW30 s。0. 03 m3< R<0. 06 m3的真空包裝機包裝量一般為10〜25 kg,' 大包裝袋內空氣排出相對較慢,所需時間f<45 s, Rg 06 n?時所需時間應為z<60 s(見表2)。
同時在技術要求中規定:在外界標準大氣壓下, 當真空室的最低絕對壓強不大於1 kPa時,真空室 抽氣時間不得大於表1所列數值。
這樣對於采用性能較差的真空泵,或大真空室 采用小真空泵,就有了判定依據。在2005年真空包 裝機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,査出4種供食品企 業使用的真空包裝機不符合該款要求。
1.2真空室壓強増量
新標準對真空室壓強增量定義為:在外界標準 大氣壓下,真空室的初始壓強為1 kPa經1 min泄 漏,其壓強的增加值。
在外界標準大氣壓下,真空室的初始壓強1 kPa 時停止抽真空,經1 min泄漏,其壓強增量不得大於 表3所列數值。
原標準采用的為“真空室容積”,新標準采用“真 空室有效容積”,這樣的術語使得真空腔的實際容積 更為精確。本次修訂降低了壓強增量,可以更有效地 限製由於密封係統性能不良致使一邊抽真空一邊泄 漏造成能源浪費的產品,壓強增量數據依據大量試 驗及計算獲得,部分試驗數據見表2。
表2部分試驗數據
Tab. 2 Results of partial test
序號 |
封口強抽至1 kPa時 度/N所需的時間/s |
抽至最低絕對壓真空抽至1 kPa時 強所需時間/s 箱蓋變形量/%。 |
||
1 |
32. 7 |
11 |
60 |
0 |
2 |
31.5 |
10 |
31 |
2 |
3 |
47.5 |
8 |
40 |
3 |
4 |
33.8 |
10 |
99 |
1 |
5 |
36. 0 |
15 |
47 |
7 |
6 |
43.0 |
13 |
68 |
0 |
7 |
32.6 |
17 |
32 |
4 |
8 |
48.2 |
21 |
65 |
2 |
9 |
37.2 |
15 |
65 |
6 |
10 |
46.5 |
12 |
82 |
2 |
11 |
23. 6 |
19 |
65 |
6 |
12 |
31.3 |
11 |
42 |
1 |
13 |
39.0 |
18 |
84 |
6 |
14 |
30.2 |
48 |
99 |
6 |
15 |
39. 0 |
22 |
62 |
0. 1 |
16 |
30. 7 |
19 |
99 |
3 |
17 |
31. 9 |
19 |
45 |
8 |
18 |
36.2 |
14 |
68 |
2 |
表3真空室壓強増量
Tab. 3 Increment pressure in vacuum chamber
真空室有效容積R/m3 |
真空室壓強增量/kPa |
<0.03 |
0.8 |
0. 03—0. 06 |
1.2 |
>0. 06 |
1.6 |
13包裝能力
原標準規定包裝能力的計算方法為條數X每小時工作循環次數
這種計算方法沒有對絕對壓強的限製,容易誇 大包裝能力而誤導消費者,因此增加了絕對壓強達 到1 kPa的限製,同時釆用目前不少企業使用的衡
量方法並定義包裝能力為:在外界標準大氣壓下,真 空室內的絕對壓強達到1 kPa時,一個工作循環所
需要的時間。試驗方法為工作開始時計時,絕對壓強 達到1 kPa時計時停止,這段時間即為其包裝能力。 取消了繁瑣的計算,使之簡單而更合理。
14封條中心距
原標準中無此術語,但目前行業上使用普遍,用 戶選用時以此判斷機器大小是否合適,因此新標準 中明確定義封條中心距為熱封條中心至對麵真空室 內壁的距離。
2技術要求的確定
新標準中除對真空室的最低絕對壓強和真空室
的壓強增量明確規定了技術要求外,還確定了以下 內容。
表4熱封口強度
Tab. 4 Intensity of heat sealing
包裝袋類型 熱封口強度/N 一
一般複合袋 30
蒸煮袋 45
同時要求包裝袋的熱封口應平整,不應有皺折 及灼化現象。另外包裝袋經靜壓和跌落試驗,封口應 完好無損。這些要求更好地保證了成品的密封性。
為排除真空泵排氣時的嘯叫聲,規定為真空泵 工作時噪聲測量值。
3試驗方法的確定
通過反複試驗及廣泛征求意見,確定了如下試 驗方法。
3.1空運轉試驗
為檢査機器性能每台包裝機應做空運轉試驗, 連續空運轉時間不少於1 h,工作零部件安裝牢固 無鬆動現象,動作應準確、無卡阻、無異常聲響。原標' 準無此項目,增加該項更好地保證了機器的可靠性。 3-2最低絕對壓強試驗
在外界標準大氣壓下,將真空度數顯測量儀表 萬方數據 的傳感器與通向真空室的三通緊密相連後抽真空, 測量真空室的最低絕對壓強並計時,應符合表1規 定。原標準未規定傳感器的使用方法,這裏強調與真 空室的三通連接是為了同時檢測出管路的泄漏。
3-3壓強增量試驗
在外界標準大氣壓下,將真空度數顯測量儀表 的傳感器與通向真空室的三通緊密相連後抽真空至 1 kPa停止,經1 min泄漏,其壓強增量應符合表3 規定。
3.4絕緣電阻測量及耐電壓試驗
分別使用兆歐表及耐電壓測試儀按GB/T 5226. 1—2002中的試驗方法測量。
3.5熱封口強度試驗
原標準未給岀明確試驗方法,新標準根據材料 試驗方法規定:在連續封口的包裝袋中任取25袋, 沿每個袋封口的左、右部位各取一條試樣,共50條 試樣進行試驗。每條試樣寬15 mm,與封口長度垂 直方向上長50 mm、180。平展後長度為100 mm,將 封口位於中間的試樣兩端放置在試驗機的夾具中。 夾具間距離50 mm,試驗速度(300+ 20)mm/min, 讀取試樣斷裂時的最大載荷。以所有試樣載荷中的 最低3個值的平均值作為封口強度值,應符合表4 要求。
36靜壓和跌落試驗
3.7箱蓋變形量試驗
在外界標準大氣壓下,將真空度數顯測量儀表 的傳感器與通向真空室的三通緊密相連後抽真空至 1 kPa時,測量箱蓋長邊上最大變形處對選定基準 的距離,測量5次,取平均值。
表5靜壓載荷和跌落高度
Tab. 5 Static weight and drop height
包裝袋總質量 (內容物為水)/g |
靜壓載荷/kg |
跌落高度/mm |
<100 |
20 |
1 200 |
100 — 500 |
40 |
1 000 |
500—2 000 |
60 |
600 |
2 000 |
80 |
500 |
甩到過濾轉鼓小端柵板上進行過濾,離心出來的溶 劑沿柵板縫隙流向溶劑收集槽,經出液口、管道流入 浸出器進料段。通過轉鼓上的縱向隔板將濕粕均勻 隔開,並推動濕粕與轉鼓一起旋轉,使其在離心力作 用下充分進行固液分離。同時在絞龍強製喂料情況 下,後麵的物料推著前麵截留在柵板的粕連續向過 濾轉鼓的大端輸送,隨著過濾轉鼓直徑的增大和分 離因素的增加,粕繼續進行脫溶劑分離,最後落入接 料鬥,經岀料口排入埋刮板輸送機,再進入DTDC 蒸脫機脫除剩餘溶劑。自由氣體管與平衡罐連接。
實踐證明,浸出濕粕經此濕粕離心脫溶機後,能 夠脫除大部分的溶劑,脫溶效果好。
4結束語
濕粕采用機械脫溶方法,預先除去大部分溶劑, 可以降低粕殘油,減少蒸脫機及其冷凝部分的負荷, 進而降低溶耗、汽耗,達到降低生產成本。該方法尤 其適用於用醇類作浸岀溶劑的濕粕脫溶工序。因此, 應配合新型溶劑浸出工藝的開發,研究岀相應的濕 粕機械脫溶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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